发视频向“出轨丈]夫”道歉,执行判决不能暗度陈仓

  更新时间:2026-01-19 02:31   来源:牛马见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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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网 2026年01月18日 14:20:30 有一已被法院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对违反法律规定

<p>凤凰网</p> <p>2026年01月18日 14:20:30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有一种“道]歉”,看!似是承认错误、请求原谅,实际却往“伤口”上又撒了一把“盐”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据报道,自1月12日起,连续五天,河南三门峡一女子牛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向出轨丈夫“道歉”的视频,引发公众关注。该女子称,因丈夫与已婚女同事持续5年婚外情,自己在社交平台曝光二人姓名、工作单位及消费证据等,遭起诉侵犯名誉权,法院判决公开道歉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在已发布的多段视频中,牛某某详细提及了其丈夫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等信息,还附上了对方为一名女子购买衣物等多样物品的消费记录。借“道歉”的机会大做文章,公开原本不应为他人所知悉的私密信息,实有侵犯他人隐私权、构成违法之嫌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此前,牛某某因在社交平台的“曝光”行为,且存在若干不当言论,已被法院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。而根据法院判决所做的“道歉”视频中,牛某某再次悉数公开相关信息,这种“明修栈道,暗度陈仓”的做法,重复违法之举,恐怕难以为司法机关所认可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或许,在很多人看来,这种“道歉”也不失为解气之法。夫妻之间互相忠实,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,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。丈夫出轨女同事5年,这种对婚姻家庭的背叛,严重伤害了妻子,换了谁都很难平心静气、淡然处之。问题是,一怒之下,公开对方的私密信息,或者借“道歉”视频之机,大讲“个人隐私之事”,这些“以牙还牙”的报复性做法,经不起法律的检视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任何一个法治社会,公民所应接受的处罚,应当与其危害社会的后果相匹配。牛某某丈夫婚内出轨,固然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过错,受到全社会的道德谴责,其单位对其停职调查,并将按照调查结果依规依纪处理,都属于合理范围之内。但公开其个人私密信息,让其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舆论审判,本质上讲是一种加码的“私刑”,对任何人都是不堪承受之重,也不为法律所提倡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如何才能把握“道歉”的法律尺度?以公众常识而言,道歉的诸要素,应包括承认事已发生、认为行为不妥当、认领应有责任、表示后悔态度、承诺不再发生等。更为关键的是,道歉不能夹带“私货”,违反法律规定,侵犯他人权利。表面上满足“道歉”条件,实际上“内有乾坤”,这样的“道歉”,若违背司法判决,更有可能因为拒不执行裁判文书而受到法律惩罚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justify;">“道歉”应有道歉的样子。法院作出生效判决,公民必须严格执行,对于道歉的内容,法院需要严格审核,平台也有认真把关的义务。对违反法律规定、侵犯他人权利者,应及时采取禁言、下架、报警等应对措施,有效堵塞违法的漏洞,这样才不会出现因“道歉走红”的尴尬一幕,在舆论争议中消蚀司法的权威性。</p> <p></p>

编辑:博卡·格德斯维特